为了确保后勤各项事业的发展,降低各种后勤运行材料采购成本,确保校有资产保值增值,进一步深化物资(设备)招标采购及门市房招租工作,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要求,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节约型后勤为目标,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学校党政有关廉政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和规章制度,积极做好物资(设备)招标采购及门市房招租工作,为学校后勤事业健康发展打下稳固基础。
二、 基本原则: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反腐倡廉的思想觉悟,树立正确的人生理念和价值观念。
2、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上级党委、学校党政和后勤管理处有关廉政建设的规章制度。
3、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循有关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
4、认真做好保密工作。严格档案管理,有关资料文书等必须妥善保管;有关会议内容必须保密,不得外泄。
5、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以律己,坚决杜绝徇私舞弊等违纪违法行为。
6、坚持“保证质量、物美价廉、货比三家”的原则。认真做好市场考察和商品验收,坚决杜绝假冒伪劣产品的进入。
三、领导机构:
组长:辛洪云 韩延伟
组员:宋云龙 原所东 沈胜领 何 睦 王东彦 于德军
四、 具体要求:
1.物资(设备)金额在五万元及以上的,须报学校招标办组织招标采购。
2. 物资(设备)金额在五万元以下伍仟元以上的,须报后勤管理处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组织招标采购。
3、物资(设备)金额在伍仟元以下的,由各个小组自行招标采购,并由分管领导把关。
4、学校委托后勤管理的资产出租统一由后勤管理处招标领导小组组织招投标。
5、其它科室如有采购项目可遵照上述有关规定执行。
6、凡通过学校或后勤招标的物资(设备),必须由中标的供货商供货。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则必须由学校或后勤处招标领导小组协同审计等部门共同审定后方可进行变更。
五、责任追究:
1、对在招标采购过程中违反本实施细则的人员要追究其责任。
2、对违纪情节较轻且给学校造成较少财产损失的,要根据学校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对违纪情节较重且给学校造成较大或重大财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并要依法赔偿有关经济损失。
后勤管理处
201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