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寒假期间(2010年1月7—2月26日),为达到既节能又能满足学校师生正常的学习和生活的目的,水电办公室在广泛征求各单位意见的前提下,经申请上报校领导同意,以下建筑将于2010年1月22日—2010年2月20日停暖30天,2010年2月21日开始供暖,请各有关单位停、送暖期间必须留有专人,配合水电部门检查,保证供暖设备以及其他方面安全。
停暖范围:学生公寓I#、N#、K#、M#、L#楼,湖西教学楼(除职工餐厅外)、主楼E区、文学楼、文学楼阶梯教室、艺术楼、水产化学楼、网络楼、科学实验楼、基建后勤楼、商学院、海洋学院楼、校医院楼。
特殊情况,请与后勤管理处水电管理办公室及水电维修中心联系。
联系电话:5688637、5688330
后勤管理处
2010.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