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用户:
根据威海市威发改发【2019】238号文件精神,全市自来水自2019年8月25日起实行新的收费标准。
1、一、二区教职工居民用水(含东瓜顶),不实行阶梯水价,统一为:3.70元/吨。
2、校内经营用户统一为:4.70元/吨。
3、特种行业用户统一为:10.50元/吨。
即日起实行,请各用户注意。若有疑问,请向威海市水务集团问询。
特此通告
后勤管理处
2019.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