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学校后勤保障组防疫物资采购及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十四条规定,防疫物资领用采取提前申请,集中发放的原则。
请各单位自即日起根据工作安排提前提出申请,下载填写本通知后面的附件《防疫物资领用申请表》,签字盖章后,送到后勤管理处综合科(知行楼六楼618室),后勤管理处根据需求提前预约时间,于每周二、周五进行两次集中发放,如遇急需使用的情况可协助及时领取。